项目销售政策
一、自营政策:
1.第一年按租赁合同商铺承租总价款6%给予租金收益;
2.第二年按租赁合同商铺承租总价款7%给予租金收益;
3.前二年返租款从房款中一次性扣除;
4.第三到十五年自主经营,必须服从市场运营方统一管理;
5.具体交铺时间以市场运营方书面通知为准,进行办理实际交铺手续;
6.其它相关费用按照市场运营方统一的政策执行(包括物业费、广告费、水电等);
7.满十五年享受优先续租权;
二、投资政策:
1.客户在与我司签订《商铺使用权租赁合同》时,须将商铺委托给我司进行统一对外招商、统一经营布局、统一商铺隔断划分档口;
2.第一年,按租赁合同商铺承租总价款6%给予租金收益;
3.第二年,按租赁合同商铺承租总价款7%给予租金收益;
4.前二年返租款从房款中一次性扣除(13%);
5.第三年开始,商铺返租款按抵扣(13%)前总价返利;
6.第三至十五年,每年保底收益按租赁合同商铺承租总价款的抵扣(13%)前的总价8%给予租金收益,超出部分我司与客户1:9分成;
7.第三年开始,我司每年定期公示该馆二楼每铺实际租金收益;
8.商铺合同总价款按抵扣价后金额签约,并开电脑收据,正式发票一年一开;
9.因商铺经营产生的物管费、水电费、空调费等相关费用客户无需承担;
10.满十五年退还合同签约总价;
11.满十五年享受优先续租权;